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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上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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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09: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皮肌炎伴肺间质纤维化患者,于2011年10月31日因咳嗽住进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治疗,11月3日下病重通知,经有效治疗明显好转,11月9日停了病重,11月11日各项检测结果表明病情已基本治愈,医生告知激素减量至口服后可以出院。11月12日,本人发现输液瓶数少了,以为是激素减量,11月13日,下午17:30分,护士急急急忙忙跑来,在最后一瓶水还没有输完的情况下,急忙拔下输液针头,又增加了一瓶药水。当时问她增加了什么药,护士不说。输完液去找值班医生柯丽萍,柯丽萍惊慌失措,不愿告知增加了什么,在我一再追问下才告知增加的是甲强龙,经分析我才知 11月12日漏输了甲强龙,这时要求复印医嘱,柯丽萍拒绝。第一时间没有拿到医嘱复印件。11月14日上午找风湿免疫科主任谢向良交涉才拿到医嘱复印件。随后,护士长和柯丽萍送来了500元钱和2合特仑苏牛奶,被我退回。11月14日至11月16日出现冷汗如雨嗜睡,虚脱,大口黄绿色浓痰,心悸,病情出现反跳、肾危象症状,谢向良主任在查房时直搓手,连说几句“怎么会真的这样”。并急切建议我转院治疗。17日上心电监护,医生再次下了病重通知。于11月18日转入南京鼓楼医院治疗,入院既作为危重病人治疗至2012年1月7日,住了49天,因春节临近,才勉强出院。
  甲强龙是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一种,其作用大负作用也大,在用法、用量上须慎之以慎。为此卫生部于2011年2月6日专门下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原则》第一章第一款就明确了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 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 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小学一年级都能看得懂,为什么就不认帐!
  从南京鼓楼医院出院以后,在家休息几天,当时我拖着一步三喘的身体打的来到人民医院医务科交涉赔偿事宜,最先是刘力接待,当时我未曾开言泪千行,他要求我把事情经过写一个书面材料交给他们,然后向领导汇报,经研究再说。材料交上后,便如泥牛入海,多次询问,医务科接待人员不耐烦,派医务科副科长丁承松出来与我交涉处理此事,他说激素漏输一天没有影响,你要么到医疗事故调解中心调解,要么到法院去告我们。没办法,我只好到医疗事故调解中心寻求调解,几个所谓的老专家在那坐镇,历经几个月后给出的结论是:人民医院有过错,但过错对我不产生太大影响。对此结论我虽然不认可,可还是到医院去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医务科副科长丁承松看了此结论,说“不产生太大影响,就是没影响。不行你就到法院去告我”。
  我反驳:“不产生太大影响,说明有影响,所谓大小多少是相比较得出的结论,他的参照物是地球还是乒乓球,这个不太大是按直径算的还是按半径算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案例分析在哪里?既然没有影响,为何我都准备出院了,确在停药后病情反复、加重?为何到南京住了50天院?”他们无言以对。在我申诉时,丁承松漫不经心,一会翻翻报纸,一会儿打打电话,待理不理。他做这些时我便打住不再诉说。等他完事时我才诉说。少顷,他说没影响,不赔偿时我反驳。他火冒三丈,说“你们说话时我不打断,我说话时也希望你们不要打断”。我说“你打断了,你用你的肢体语言打断了我。”在辩论和争吵中丁承松头一梗,我说没有责任就是没有责任,你能把我怎样。本来我身体就极度虚弱,经他一气,眼前一黑便晕倒在医务科(有录像为证),此医疗事故发生以来,我对当事医生既无一句话的责怪,也无一句话的谩骂,他们不积极联系上级医院我忍了,他们没有一句人文关怀我忍了,他们没有拿一分钱帮我治疗也忍了,当我从死亡线上逃回来,我的忍让,我的善良,我的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事发当时我末报院方高管怕处分他们),时至今日,我历尽生死,回来交涉就得到颠倒黑白、灭绝人伦的回应吗?苍天哪大地哪,人家不都说好人有好报吗?为什么结果却是人民医院这么不讲道理呢?
  与医院交涉不成,调解无果,只好找了一个律师,准备起诉人民医院。而该律师居然认为我没有工作,不能索赔误工费。医疗事故调解中心都认为可以有误工费,他却认为不能索赔,是没水平呢还是有啥猫腻?没办法只有换律师。经双方律师讨论决定找司法部上海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等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鉴定听证会,要8仟多元的鉴定费就不说了,鉴定人在听取了医患双方的陈述后,告诉我他不能给我理想的结果,劝我和人民医院协商解决。回来后再找医院交涉,院方愿意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一二万元。我不同意,于2013年11月15日到市信访中心去上访,接待人员让我11月22日再来,11月22日这天去信访办,既不说受理也不说不受理,等了一天也没有回音。政府不是老百姓的政府吗?在老百姓有难时,竟不为老百姓做主?这世道,竟无一个说理的地方?
  是谁在恶化医患关系?
  是谁在包庇医生玩忽职守?
  是谁在减弱医生的责任心?
  谁来监管司法鉴定中心的不公正行为?
  是谁在为庸医罩上一个强有力的保护罩?庸医就成了养在玻璃保护罩里的剧毒的蛇,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因为有人给他们擦屁股,有人给他们提供保护伞,他们不需要在医术上有所提高,不需要按时上下班,他们可以没有责任心,出了医疗事故,他们没有一丝一毫的伤害,故而医患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老百姓忍无可忍,不得不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是不是准备把我也逼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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