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杰晨 发表于 2024-2-15 06:48:07

_关于安徽安庆宿松县陈汉客运经营主之间发生的事件

  案由:1.非法拦截客运车辆
  2.非法没收他人车辆客运车费
  肇事者:陈汉客运专线中巴车联合体成员:余耀鑫、梅福建、朱才林等。
  受害人:马某,男,现年49岁,陈汉乡朱湾村人。胡某,女,现年39岁,陈汉乡别河村人。(马某、胡某均属小型客车营运业主)
  案件发生事件经过:
  一.受害人马某自一九九八年六月学习客运驾驶技术后购买了一辆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业务至二00八年。上级政府和交通客运主管部门领导发出指令“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严禁三轮车辆从事客运经营业务,违者追究法律责任”,在三轮车全部下线的情况下,马某四处筹资购回一辆小型普客车,申报交通客运主营单位核发给了陈汉至县城的营运执照。二00八年至二0一二年陈汉营运专线客运营业主大多都是小型普客车辆,业主之间营运程序井然,各自相安无事。二0一二年陈汉线业主陆续购回客运中巴车,组成了联合体。从此,他们以强欺弱,组织垄断陈汉客运专线,多次发生拦截我小客车,我们也曾多次专程到县运政局请求领导调查。个别局领导公然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你的路线牌陈汉至县城,你朱湾的客就不要截嘛”。正因为有了这样一种古怪的逻辑,致使陈汉客运乱象发展到二0一四年,不可收拾之境地。他们组织专人看守我们小型客运车辆,今年五月十一日,受害人马某从朱湾载客路过钓鱼台大坝街道,被他们非法强行拦截,并非法没收我营运车费。将我车上客人强拉上他们的中巴车。
  二.受害人胡某,自2012年始曾多次遭到他们中巴经营业主的欺凌,多次非法拦截我小型客车。2014年5月10日受害人胡某从别河村路径钓鱼台大坝街道时被他们非法拦截,强行上车没收我营运所得的是张小华(女)中巴收费员。当时我一个弱女子其可奈何?我虽忍气吞声,可激起了乘客的愤慨。造成严重的社会恶劣影响。据悉,近期中巴客运一伙筹集了四万多元钱,用于送礼找关系寻求保护他们的非法行径。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他们一伙人背后已有可靠的保护伞。试问,陈汉这个地名究竟是一个什么地方概念,陈汉乡政府所在地设广福村境内,陈汉乡所管辖十三个村均属陈汉范围。
  为什么我们陈汉路线牌不能营运本乡旅客?
  为什么运政局在陈汉客运线路设制双重标准?
  同样的路线牌,只是车型大小不一,为什么他们中巴车可以在陈汉任何地方自由运营,而小型客车却遭控制?
  我们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不难看出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原因。
  今天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在习主席英明领导下,有寃可伸,有屈可诉,我们被迫到忍无可忍的境地,我们已下决心讨回公道。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公正处理,如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我们维权将从网络向全国各大媒体寻求公正。
  我们的诉求是:
  1.退回没收我们的客运所得;
  2.赔偿我们因此而发生地误工费;
  3.严惩不法分子,肃清恶劣的社会影响。
  至此
  敬礼
  呈:宿松县交通局、公安局、运政局、交管站
  受害人:马某 胡某等人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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